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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大放小 强化采购人主体地位和责任

各地新集采目录及标准都有哪些变化(宁波)

作者:崔卫卫 发布于:2015-11-10 09:07: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各地新集采目录及标准都有哪些变化(宁波)
 
各地新集采目录及标准都有哪些变化(宁波)
 
  宁波市近日印发《2016-2017年度市级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较之于前两年,宁波市2016年-2017年度市级集中采购限额标准都有所上调,货物和服务类上调至30万元以上,工程类上调至50万元以上。目录项目细化了部分网络设备和网络服务,增加了公务机票购买和金融公共服务。
 
  “总的来说,目录的制定延续前两年的思路基本不变。提高了限额标准,采购品目稍作微调。采购品目不做过多的调整,对采购人来说,既保持了采购工作的延续性和平衡性,又避免了一系列的麻烦。我们在制定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时,还征求了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的意见,尽量使政府采购更加完善。” 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汤毅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

  提高限额 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记者对比近两年的采购限额标准,其中货物类,由原来的20万元以上调至30万元以上;服务类由原来的20万元以上(物业管理30万元以上)统一调整至30万元以上;工程类由30万元以上调至50万元以上。
 
  另外,对于市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货物和服务类项目保持不变,工程类公开不招标数额标准原来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确定为预算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并明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汤毅说:“我们提高采购限额标准出于两方面的考虑:从宁波市政府采购实际情况出发,该市大多数采购项目还是集中在3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项目为数不多。从工作管理角度来说,即是‘抓大放小’的体现,大的项目操作要求要更加规范,小的项目由采购人自行采购。”
 
  采购中心主任宋卿表示,提高限额标准,一方面“抓大放小”,体现了采购人更多的主体地位和责任,从而提高采购效率。另一方面,可以使采购人内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同时,也是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强调的采购人的主体责任、突显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重要性的贯彻落实。
 
  细分品目 增加两项服务
 
  纵观宁波市政府采购目录,2016年-2017年纳入集中采购的品目较之上年变化不大。其中,货物类由原来的38项调整到42项,删掉了印刷型中文期刊,通用办公设备、纸张、家具用品和印刷性中文图书等后面加括号作补充说明,电子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细分为大小型机、网络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网络存储设备、计算机显示终端设备、计算机电源设备和监控设备。
 
  服务类由12项增加到13项。其中删掉了银行服务、财产服务和工程建设领域服务三项,增加了公务机票购买定点采购、系统网络运营服务和金融公共服务三项,系统集成和网络工程服务拆分成系统集成、网络工程服务两项。
 
  “对于网络设备和服务等品目的细分,这样就可以与采购人的品目表一一对应起来,方便了采购人的申报。” 宋卿说,“对于公务机票购买定点采购,也是对国家推进公务机票购买改革的落实。”

  特殊符号 区分协议和定点采购
 
  记者通过对比发现,2014年-2015年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工作站、PU服务器等前面标注“※”,表示协议(定点)采购。而2016-2017年,则将原来标“※”的纸张、印刷、车辆保险、车辆维修,外加新添的公务机票购买标注为“☆”,表示实行定点采购管理,其余带“※”的为实行协议采购管理。
 
  协议采购和定点采购虽然都不属于法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但是对于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效率起到一定的作用。两者有所区别,协议采购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协议供货的供应商和协议产品,采购人在协议有效期内,直接或通过谈判或询价等方式与协议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定点采购是通过招投标等方式,择优确定定点供应商并签署定点协议,定点供应商根据协议在定点期限内提供有关产品。
 
  通过“※”和“☆”的区分,使采购人正确理解和使用协议采购和定点采购,并且能够把握这两种采购形式最佳适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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