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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昭通强化零星采购监管

作者: 发布于:2015-11-04 11:39:18 来源:财政部网站

   云南省昭通市采取思想措施,坚持应采尽采原则,提高依法采购意识,具体表现在

 
  一是加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市县区财政部门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宣传学习。昭通市财政局组织市级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和县区财政部门负责政府采购人员约140余人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大力宣传实施政府采购的目的意义、操作程序、处罚措施等。要求各县区财政局、全市各级行政和事业单位从事政府采购工作的人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号召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在11月10日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全国知识竞赛,让政府采购制度深入人心,提高了各预算单位依法采购的自觉性。
 
  二是严格执行《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2014-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精神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即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都要纳入政府采购。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而未依法实行政府采购的,市财政局一律不补办政府采购手续,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并汇同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项目由市国家保密局认定,采购人及时报市财政局备案。
 
  三是增强预算约束。为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增强政府采购项目计划的前瞻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单位政府采购效率,按照《昭通市财政局关于市级预算单位编制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市级各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部门预算批复后,严格按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单位未按规定及要求在年初部门预算中填报政府采购预算,年度执行过程中又以年初部门预算批复文件作为资金来源文件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的,市财政局原则上不予受理。同时,召开全市政府采购座谈会,进一步强调了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求各县区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四是规范零星采购。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零星采购项目的监管,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印发了《昭通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自行采购管理的通知》,强化了对自行采购项目的管理,有效遏制了部分采购单位为规避集中采购而拆分采购项目的行为;对自行采购的报批程序严格遵守事前申报原则,除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况可在采购工作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完善政府采购申报和备案手续以外,对于先采购后申报的部门原则上不予报批政府采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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