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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溪“五举措”开展政采执行情况检查

作者: 发布于:2015-09-30 17:21:22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江西金溪县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为保证检查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

 
  一、加强领导,细致周密进行动员部署。局领导对专项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并指定专人负责。同时,成立由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确保检查有效开展。
 
  二、抓好学习,制定检 查标准实施方案。组织检查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制订整改方案、建立和完善制度、明确整改责任人员。各重点抽查单位积极响应、配合此次检查工作,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加强政策、法规学习,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举措。监察、审计部门密切配合,从2015年9月开始—12月30日结束。财政、监 察、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
 
  三、严格标准,确保专项检查落到实处。检查组根据检查相关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紧紧围绕自查自纠、抽查、整改、验收四个中心环节开展具体工作。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对金溪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014年度完成政府采购代理业务进行现场检查,核实认定,检查中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办法的规定,逐一认真填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表。
 
  四、着重整改,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制度办法的规定,并对违规事项进行取证,制作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工作底稿,反馈检查情况后,由被检查机构法人代表对检查工作底稿摘录的事项进行核实并签字盖章认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目前,联合小组已经完成了对10家重点检查单位的抽查工作,重点对各抽查单位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采购程序的规范性、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采购文件的公告及保存情况等重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提出了整改建议,要求各单位认真分析整改内容、制订整改方案、建立和完善制度、明确整改责任人员,认真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加强政策、法规学习,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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