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道路停车收费权将公开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5-09-27 12:25:42 来源:荆楚网
政府不再对城市道路停车进行收费和定价,取而代之的是城市道路停车管理权市场化,由中标企业按照中标价格标准在规定期限内管理中标路段停放的车辆——昨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三部门联合发文,从今年10月1日起,取消和暂停征收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等4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新政实施后,可相应减轻企业负担46.2亿元。
省财政厅厅长王文童表示,这是我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采取的“逆周期调节”,即减少涉企收费,扩大财政支出。
据王文童介绍,这次涉企减负新政力度很大,涉及证照许可、注册登记、检验检疫监测、事业管理服务等四类收费项目,其中5项省级立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取消;其余44项均为中央立项,包括39项收费项目和5项政府性基金,收费归属地方,采取暂停征收的办法,“这在全国也是率先的”。
根据规定,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未经省政府批准,不得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取消的涉企行政服务性收费项目,今后的改革方向是按照市场定价。
王文童称,这次涉企减负后,省级财政在2016年预算对省级部门将给予必要的财政安排,对市县一级通过转移支付给予20多亿元补助。
据悉,目前全省涉企收费项目保留有48项、政府性基金19项。今后,我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即正面清单)制度,在政府公众网和有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公开发布的目录清单收费,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企业可以拒绝交费。
政府不再参与城市道路停车收费
改由市场主体竞标后收费经营
在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包括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改由市场主体竞标后收费经营。那么,今后道路停车收费会怎么收呢?
省财政厅综合处相关负责人李洪英介绍,首先由城建规划部门对城市道路哪些地段划线设停车泊位,制定配套政策。政府对道路停车收费不干预、不定价。划线停车路段的管理权将采取招标拍卖的形式,任何具备停车管理能力的法人乃至自然人均可参与投标。
招标标书将对所涉路段的收费定出上、下限和管理时间期限,由具备能力的中标者进行管理,不得随意乱收费。停车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纳税。
还有哪些项目会采取类似做法?李洪英称,汽车过汽渡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这次也将取消。目前,相关运输管理部门也在制定办法,采取类似办法面向有汽渡经营资质的公司招标,确定经营主体,执行中标后的收费标准,政府不再参与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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