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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涛:河南省政府采购工作“八大思考”

作者:董莹 发布于:2015-09-25 11:44: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我虽然从事财政工作20多年,但真正接触政府采购工作时间不长,是政府采购战线的新兵。最近一段时间,我正在认真学习政府采购制度,抓紧熟悉业务,争取尽快进入角色。”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张志涛在日前召开的河南省公务机票购买改革工作推进会上如是说。这位政府采购岗位上的新处长究竟是怎样一位处长、对政府采购工作又有怎样的见解呢?

 

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张志涛
 
  张志涛处长,于1989年毕业于河南省财经学院,复旦大学经济学硕士, 2015年8月26日任命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处长。其曾先后在财政厅办公室、预算处、综合处、非税收入管理局工作,具有深厚的预算管理、宏观财政政策、财政管理理论和操作经验。在许多领域具有独到见解,撰写出版了多篇颇具有影响的学术文章,具有准确的政策界限,较高的理论造诣,丰富的实践经验。
 
  政府采购信息报、政府采购信息网从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了解到,张志涛到岗后,和处里每位同志都进行了认真沟通和交流。沟通交流中非常谦虚,而对政府采购工作却已经有了不少思考。在该省公务机票购买改革工作推进会上抛出的八大问题就受到了与会人员广泛好评。
 
  一是如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作为政府具体施政行为,政府采购横跨行政和市场两大领域,是政府和市场关系最直接的体现。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作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如何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处理好政府采购监管与市场交易的关系,是需要从业人员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
 
  二是如何看待政府采购在财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政府采购制度是引领公共财政支出改革的“三驾马车”之一,是预算执行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财税体制改革,特别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需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协同推进。从业人员面临的问题是如何主动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融入到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中,发挥政府采购在现代财政制度中的应有作用。
 
  三是如何找准政府采购改革突破点。目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财政部已经明确改革的基本思路,要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重大变革,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改革的目标明确以后,河南省深化改革的着眼点和突破点在哪里?如何牵住改革的牛鼻子,使政府采购出成效、出亮点,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四是如何优化政府采购流程。经过多年的政府采购实践,我们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政府采购涉及面宽、链条长,有些法定的期限又不能突破。所以采购人总是感觉采购时间拉得长、程序不够简化;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同志感觉有些程序是法定的,减了就违法了。这样就需要我们重新审视和考量现有每个流程和环节,哪些能简化,哪些不能简化,不能简化的能不能通过优化来提升效率,能不能通过细化办事指南让办事的人少走冤枉路。所以,我们就面临如何优化程序、提高效能的问题。
 
  五是如何提升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政府采购从某种程度上说就是专业化采购。“我个人认为,这种专业化应该是全方位的专业化,作为管理部门要研究相应的采购标准,采购人要提出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代理机构更应该具有与代理项目相匹配的专业化水平,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支撑就不言而喻了,验收环节也需要有专业人员进行验收。我感觉我们在这些方面都有欠缺,所以会出现买的东西不是我想要的东西,或者不是真正的物有所值。这就要求我们考虑如何提升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张志涛坦言。
 
  六是如何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该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也要求根据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可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是法定要求,也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龙头,但是我们现在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很多是“两张皮”。出现这种现象有多方面的原因,包括目前预算编制不细化等,但也有管理不到位、财政部门内部协调不够等问题。如何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是我们迫切解决的问题。
 
  七是如何调动政府采购各方积极性。要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向深入、取得成效就要调动各方积极性,共同努力。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的同志们要把政府采购作为一项事业,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责任主体要切实承担法律赋予的责任,供应商要诚实守信、公平参与政府采购竞争,代理机构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评审专家要切实履行评审义务。一项事业关联多方,如何发挥各方能动性和积极性,依法监管、依法采购、公平竞争,构建健康和谐、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是政府采购工作的一篇大文章。
 
  八是如何建立政府采购沟通协调机制。现在很多对政府采购工作的不理解,甚至误解和偏见,不少是因为缺乏充分的沟通协调机制,缺乏全方位的宣传。包括投诉处理中与供应商的沟通、采购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财政部门上下的沟通。财政部门应该建立畅通的沟通协调和信息交流渠道,广泛诚恳听取来自不同方面的不同声音,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协调,消除误解,取得理解。作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我们也要研究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开门纳谏,多听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大家关心关注的问题。打算近期采取不同的方式召开几次座谈会,包括省直部门单位采购人的座谈会、市县座谈会、代理机构座谈会,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博采众长,梳理流程,减化程序。有可能的话,组织相关人员到先进省份进行考察学习,吸收外省好的做法,为我所用。(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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