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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磐安四举措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09-23 12:10:22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是目录指引,明确购买内容。采用“列举法”模式,确定目录口径,编制年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目录涵盖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两大类,并设置14款二级科目,38项三级科目,合理界定服务范围,解决好“买什么”的问题。
 
  二是统一操作,规范购买程序。实行“项目申报-项目审核-预算编制-组织采购-过程监控-争议处理-绩效评价-经费兑付”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程序,开展社会承接主体资质审查,并择优确定承接主体。
 
  三是资金统筹,确定支付形式。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从购买主体的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或经批准使用的专项经费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购买主体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使用资金。
 
  四是绩效倒逼,提高购买质效。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要求,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对所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购买主体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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