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公布2016年区级集采目录
作者: 发布于:2015-09-22 13:37:32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一、提高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标准,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近年来,芝罘区不断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物业服务、道路保洁服务等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逐渐增多。为提高服务类项目采购效率,芝罘区财政局参照《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烟台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结合芝罘区实际情况,将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标准提高至100万元(与工程相关的咨询、环评、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为30万元)。公开招标标准以下的服务类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服务类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可有效推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展。
二、放宽零星项目自行采购范围,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环节。此次调整,给予了采购单位更多的自主选择权,对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零星项目,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供货单位,进一步优化了政府采购环节。采购限额标准为:采购目录以内,单项采购金额3000元以下(一个预算年度内累计不超过3万元)的货物,单项采购金额3万元以下的服务类项目,预算10万元以下的工程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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