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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用引来“真金白银”

河北政府与银行签订政采合同融资协议

作者:王巍 发布于:2015-09-22 11:01:12 来源:《河北日报》

       9月15日下午,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河北省会举行,省政府采购办与农行河北省分行、建行河北省分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协议。此次签约标志着河北省政府采购工作在与银行深度合作、优势互补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作为财政性支出的政府采购资金具有支付足额、及时的特点。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制定的《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试行)》规定,参加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前,可先向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项目融资额度申请,银行依据其经营情况授予相应融资额度。潜在供应商中标后,凭借融资额度协议、招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向银行提交信用融资贷款申请,经银行审核无误后按事先确定的优惠贷款利率签订融资借款合同,融资具有无担保、无抵押、风险低的特点。通过财政部门搭建平台,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作用,借助银行优质高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实现政、银、企三方互利共赢,不仅解决了政府采购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而且进一步降低了供应商生产经营成本和政府采购成本,创新了政府财政部门宏观调控的管理模式。
 
  当天,参与签订协议的农行河北省分行副行长李军表示,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推出,既开创了政府采购领域合作的新模式,也为银企双方搭建了对接和服务的平台,更是当前经济形势下,服务实体经济、助力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可有效实现政、企、银三方共赢。农行河北省分行将在信贷规模上优先保障,同时建立专业的服务团队,开通绿色通道,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满足供应商期限短、效率高的融资要求,全力做好政府采购融资业务。据了解,根据合作协议,该行应将省级政府采购合同的省内供应商作为重点支持客户,利用自身的金融资源,为其优先提供全方位、个性化、优质高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协议签订后,将有效解决供应商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将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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