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四个强化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5-09-17 10:39:23 来源:岳阳县财政局
一是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该县出台《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方案》,明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实行与部门预算一同编制,一同下达,一同执行。严格控制采购计划,无预算和超预算项目禁止申报采购计划,对确需临时增加采购计划的项目,必须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切实增强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约束力,不断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计划执行的水平。
二是强化采购执行。对采购招标文件内容,特别是评标方法、评分细则及配分等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认真审查;要求采购单位认真组织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严把采购质量关,并督促采购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对教育、卫生等部门的常用设备及其他适合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全部实行批量集中采购,降低采购成本。
三是强化采购过程监管。全程参与公开招标开标、评标现场监督,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现场管理,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行为。着重加强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采购监督管理,保证采购过程公正、透明。通过公布投诉电话、监管部门联系人等形式,积极畅通投诉渠道,接受社会与舆论监督,增加公开招投标透明度,确保各项采购任务及时、顺利、规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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