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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举办第二期政采社会代理机构培训班

作者: 发布于:2015-09-15 10:31:29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举办2015年第二期江苏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提高我省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执业水平,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2015年10月举办第二期全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人员培训班,现就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解读、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政府采购专家管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政府采购实务操作、政府采购质疑投诉风险防控等政府采购法规、政策、业务操作讲解等。
  二、培训对象
  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其他有关人员。
  三、培训方式
  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邀请长期从事政府采购监管及操作专业人员主讲,注重实务操作,理论联系实际。初次培训人员和已持证人员经过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分别取得《江苏省政府采购培训证书》和相应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
  四、其他有关事项
  本期江苏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人员培训班委托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承办。有关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标准、报名手续等事宜请与承办单位联系。为保证培训质量,培训规模有所控制,请在规定时间报名,额满为止。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12-6762577(传真),0512-67167615 ;手机 15950071710 ;电子信箱:JSSZFCG2015@qq.com。
  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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