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三十一号)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12-15 16:50:26 来源:财政部网站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青岛东方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7号双福大厦B座1-301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青岛东方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中存在采购文件非法限制供应商的组织形式、采购文件将供应商目前和过去3年无犯罪证明等作为资格条件、采购文件将特定金额的合同业绩作为评审因素、采购文件设置供应商有本地注册的服务机构等不合理要求、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四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青岛东方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财政部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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