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为了落实“放管服”,福建从这三方面做好政府采购网民咨询答复工作

作者:邢海红/整理 发布于:2020-12-08 09:21:5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网民咨询答复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方式。做好政府采购咨询答复工作,可以起到宣传解读政策、规范操作执行的作用,对推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重要意义。日前,福建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网民咨询答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将从三方面开展工作。
 
  一、完善网民咨询答复平台建设。福建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2020年底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开设政府采购咨询专栏,也可依托现有网络咨询专栏,向预算单位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府采购政策咨询服务。对于已答复的问题,应当予以公开,并列明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等,设置查找功能,便于网民查看往期答复内容。
 
  二、规范开展网民咨询答复工作。对政策咨询类问题,应当依据法律制度规定作出解释。对属于职责范围内、可以明确回复的,应尽快回复;对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尽量告知咨询渠道;对无法回复的,应告知原因。问题答复应详实具体,言之有物,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得涉及涉密内容和敏感事项。
 
  三、建立健全网民咨询答复工作机制。福建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和完善咨询答复工作机制,将咨询答复工作作为服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以及供应商等相关市场主体的重要内容,明确答复责任,细化工作流程,建立内部审查机制,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有关咨询专栏的开设及答复情况,将作为2021年度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的重要内容。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