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专项提升政采营商环境上线“一张网”
作者:丁静 发布于:2020-12-03 18:31:4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通过优化系统功能,有效推进和落实‘放管服’改革。‘放’,即下放流程、简化备案。通过信息化管理手段,清理没必要的审批审核事项,简化材料报送要求,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管’,即重点突出、强化监管。通过合理授权、责任清晰、信息公开的原则,逐步实现由事前向事中、事后监督的转变。‘服’,即服务高效、创新模式。通过政府采购活动全部网上运行,实现‘无纸化’采购,形成数据贯通、环环相扣的管理链条。”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负责人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介绍,该局的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在“放管服”上做文章,全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专项提升营商环境畅通投诉举报机制
《政府采购信息》报了解到,为了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开展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提升工作。
“我们对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专项梳理,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各级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0年度代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指导,包括信息公开、资格要求、合同备案等,并要求其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限期落实整改完善。”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负责人说,为了进一步提高处理投诉效率,财政局要求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要求,通过指定媒体、采购文件等多渠道公开监督途径信息,进一步提供便利化服务。
“同时,在法定范围内建立限时办结制,对于一般性投诉事项进一步压缩审查、答复时间。”这位负责人解释,除此之外,2020年12月开始,将全面启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平台监督预警系统,利用电子化和大数据的优势对采购过程中的关键内容进行分析,实现“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监管功能,对异常业务进行流程阻断,从而提高采购监管水平。目前推进的采购意向公开也进一步提高了采购透明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促进资金支付试行降低保证金收取
资金是企业的源头活水,鄂尔多斯财政局强调了资金支付主体责任。按照“无预算不采购、无系统不交易、无合同不支付、无验收不结项”的原则,实行采购预算、合同管理、履约验收与资金支付等一体化管理,确保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这位负责人介绍,考虑到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交易成本,在规范保证金缴纳及其他相关费用方面也进行重点管控。
一是试行降低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鼓励采购人结合项目情况,尤其是对小微企业供应商免收或降低缴纳比例。同时,研究制定履约保证金收取与退还管理措施。
二是取消违规收费,对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实施采购活动的,代理费用可以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也可由采购人支付,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依据、方式及标准,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对于没有法律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
三是鉴于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已全面实现电子化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得收取标书费。
规范电子化采购全市上线“一张网”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积极推进“全区一张网”试点工作。《政府采购信息》报了解,鄂尔多斯市财政局作为“全区一张网”四个试点盟市之一,圆满完成了试点工作,在全市上线“一张网”。
“目前,‘不见面’采购模式全面开展。全市集中采购目录内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依托自治区‘全区一张网’采购平台,实行‘不见面’采购。同时,鄂尔多斯市财政局正加快合同文本修订,制定电子合同签订流程,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行为,实现合同签订‘不见面’的广泛应用。”该负责人介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鄂尔多斯市财政局还明确了采购主体职责分工,并做好基础环境配置,人员操作培训等工作。
这位负责人进一步介绍,依托“全区一张网”的推进,鄂尔多斯市加快电子卖场的应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采购目录要求,合理确定货物类和定点服务类品目。坚持宽进严管的原则,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实现供应商“无门槛”入驻,给予所有供应商同等入驻机会。使用部门按照统一业务流程和规范标准独立运行管理,并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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