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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多措并举,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作者:杜晓东 发布于:2020-12-03 18:29:1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9年,济南市参加了全国和省里的营商环境考评,通过局领导亲自挂帅、各部门通力配合及一系列精心准备,济南市政府采购工作在国家级2019年度评价中位列优秀中第一名,在2019年度山东省评价中位居全省第一名。济南市财政局根据要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不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
 
  减少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做好减法:一是取消投标报名。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直接在线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在线获取,减轻企业负担;二是逐渐消除电子采购与纸质采购并存的双轨制现象,日益促进政府采购线下交易向线上交易的转变,减少专家和相关当时人权重,维护采购活动公平竞争。三是取消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四是推进预付款制度改革。要求采购单位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 个工作日内支付。
 
  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做好服务加法:首先,下发《政府采购正面清单、负面清单》,编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指引》,指导各采购主体依法依规组织和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为各采购主体提供行动指南。其次,推进付款提速改革,实行全流程电子支付,要求采购人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第三,市本级及县区全部实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扩大网上商城采购范围和供应商数量,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最后,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建设,推进政府采购系统与财政资金支付系统互联互通,充分放大平台覆盖范围,强化政策协同,引导和鼓励相关金融机构建立适合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信用融资的产品和模式,进一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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