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告:采购人和代理机构违规重新评审被废标
作者:整理/王立 发布于:2020-11-20 16:46:0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财政部2020年11月16日发布了5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零五号至第一千二百零九号),均为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经梳理,本次信息公告提到的采购活动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具体为:
1、中标公告内容不合规;
2、违规组织重新评审;
3、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一千二百零五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点击查看原文)显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吉人府餐饮公司不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应当扣分。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依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扣除吉人府餐饮公司相应得分后,中标候选人顺序发生变化,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
第一千二百零六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点击查看原文)显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中标公告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诉事项2为:本项目未在法定期限内确定中标供应商。投诉事项3、4为: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未书面报告财政部,违规组织重新评审并改变中标结果。投诉事项5为:中标供应商创佳楼宇公司涉嫌围标串标。投诉事项6为:代理机构未告知投诉人评审情况。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5缺乏事实依据;根据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3、4成立;由于投诉事项2、6涉及重新评审后的程序性问题,不再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八条第(九)项、第(十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中标公告内容不合规、违规组织重新评审的问题限期改正。
第一千二百零七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点击查看原文)显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13为: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涉嫌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13缺乏事实依据,本项目中标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限期改正。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零九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零八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零七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零六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二百零五号)
- 采购人电子化政采平台的操作权限可供代理机构使用吗?
- 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201号(资源环境类271号)提案答复的函
- 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621号(资源环境类174号)提案答复的函
- 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611号(经济发展类146号)提案答复的函
- 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938号(资源环境类233号)提案答复的函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