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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全面启用政采电子化交易系统 2021年将实现网上全覆盖

作者:丁静 发布于:2020-11-17 13:48:5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自2020年11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全面启用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已成为‘全区一张网’的四个试点盟市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和巴彦淖尔同步开展了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的试点应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运行平稳,为全区内上线该系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2020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是如何规范的?电子化交易系统具备哪些功能?
 
  建立配套制度体系 十项功能涵盖各类采购
 
  根据《实施方案》,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支持涵盖货物、工程(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的)、服务等各类政府采购项目在内的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活动。政府采购项目是指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以及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活动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的政府采购交易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介绍,为保障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的平稳运行,内蒙古自治区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配套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完善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具备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在线接收下达的计划备案书至在线签订合同的十项功能,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电子档案信息管理。但需要注意的是,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不适用于政采商城电子卖场,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应按照其交易规则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说。
 
  四方当事人各司其职 确保电子交易规范运转
 
  《实施方案》分别明确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十项职责、供应商的六项职责和评审专家的五项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进一步介绍,政府采购各参与方须严格按照其职责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要求,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更需要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的负责机制。“谁采购、谁负责”,严格履行“无预算不采购”,规范政府采购从源头抓起。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因为电子化交易的特殊性,《实施方案》对代理机构从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具备必要的电子化交易设备设施,具体包括:开评标场所、音视频监控及存储设备、计算机设备、评审专家身份认证及云证书签名采集设备。除此之外,代理机构还应建立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管理制度,对专职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范高效实施。
 
  明确时间表 2021年实现网上全覆盖
 
  “《实施方案》旨在推行全区范围内‘网上全覆盖,网下无交易’,要求已经纳入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的地区,项目采购统一采用线上交易方式,无特殊原因不得进行线下交易。”这位负责人介绍。
 
  《方案》明确,按照“积极推进、平稳过渡”的原则,2020年11月1日前已备案或核准的项目采购计划,仍按原交易方式执行;2020年11月1日后备案或核准的项目采购计划均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进行线上交易。
 
  《方案》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应结合“全区一张网”统一安排部署,确定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的启用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2021年6月30日。在2021年底前,将在全区范围内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形成覆盖全区、透明规范、互联互通、运行有序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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