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信息公告:设置评审标准与评审因素问题多
作者:整理/王立 发布于:2020-11-05 17:46: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财政部2020年11月4日发布了11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一百七十八号至第一千一百八十八号),均为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经梳理,本次信息公告提到的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涉及五个方面,具体为:
1、采购人、代理机构违规设置评审标准;
2、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
3、采购人代表发表倾向性意见;
4、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指标要求;
5、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第一千一百七十八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点击查看原文)显示,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就本项目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评审因素缺少量化指标,存在评分标准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对应的违法情形(投诉事项1-3)。2.招标文件有关要求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事项4-6)。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4-6缺乏事实依据;根据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将资格条件作为评审因素的问题限期改正。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点击查看原文)和第一千一百八十四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点击查看原文)显示,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亚洲卫星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指标要求。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成立,认定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点击查看原文)显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评标过程有失公平公正,评标委员会存在倾向性打分。2.鼎源科技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业绩造假。3.鼎源科技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授权委托书造假。4.采购人、代理机构、鼎源科技涉嫌串通修改招标文件。5.鼎源科技、天地岳海、英创世纪涉嫌串通投标。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5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本项目存在采购人代表发表倾向性意见、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同时,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上述问题进行整改。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点击查看原文)显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中标产品参数及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理工科技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由于招标文件存在违规设置评审标准的问题,责令采购人废标。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违规设置评审标准的问题限期改正。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点击查看原文)显示,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财政部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3为: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涉嫌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财政部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事项1成立,但不影响本项目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3缺乏事实依据。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问题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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