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实施新一期自治区本级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共38家印刷企业入围
作者:蒋德文 发布于:2020-10-29 13:34:5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印刷服务是预算单位普遍适用的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需求一致性原则,实施印刷类零星定点采购,允许采购单位在规定采购金额范围内直接在定点供应商名单中择优选择供应商,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采购环节,缩短采购时间,节约经费,规范支出,提高采购效率,规范采购行为。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确保本期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顺利实施,广西财政厅精心组织,明确和细化各项工作方案及措施,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新一期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共38家印刷企业入围,定点采购有效期为2020年10月19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一是贯彻落实新版全国统一集采目录及标准。按照《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相关规定,对同一预算级次单位年度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印刷项目实行定点采购,超过50万元的印刷项目仍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广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二是发挥政府采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功效。按照国家相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策要求,广西财政厅积极协调,委托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展招标工作和认真审核各项资格条件,经公开招标确定本期共有广西社会福利印刷厂、广西华盛集团茅桥工贸公司、广西桂林漓江印刷厂等3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入围定点名单。
三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有关部署要求。为落实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本期印刷定点招标对投标人资格作出修改,投标人资格不再限制由“注册地在广西区域内”企业或单位,鼓励外省印刷企业入桂,同时考虑部分非驻邕的区直单位实际情况和便利性,增加其所驻地的印刷服务定点供应商,推动构建形成全国更加统一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
据统计,广西自治区本级上一期印刷服务定点采购中标供应商为31家,定点采购执行期间(2018年10月-2020年9月)共完成采购合同金额7272万元,采购效益和效率成效明显。
下一步,广西财政厅将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责,一是督促各定点采购供应商按照约定的10%价格优惠率和各项具体承诺提供服务。二是加强指导,确保各采购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印刷服务定点采购活动,根据项目特点在同等服务质量条件下优先选择优惠率较高、具有价格优势的供应商,同时做好询价协商记录,做好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及备案,及时签署采购合同并备案。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和违约处理,督促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做好定点印刷采购项目日常监控,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供应商履行协议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违约等问题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通过加强监管,提高供应商服务质量,确保自治区级各预算单位印刷服务项目采购的依法、便捷进行,维护采购各方合法权益,规范政府采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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