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加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力度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10-15 16:57:11 来源:辽宁省财政厅
为规范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省财政厅印发了《辽宁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对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进行“驾照式”记分管理,2020年以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发布、投诉处理等方面为重点进行了监管,初现成效。
一是电话及时纠错。每天专人查看采购信息公告内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采购项目后续可能发生质疑投诉,前三季度累计电话通知60余家代理机构,促进规范执业。二是对代理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记分处理。共有37家代理机构因信息公告、投诉处理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被记分处理,记分结果在网上公布。有一家代理机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其负责人被直接约谈,要求其对内部管理制度、操作流程和专职人员业务能力水平等方面全面整改。三是要求各市及区、县(市)财政部门参照省厅做法,加强对本级项目监管,规范代理机构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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