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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23条“警戒线”内蒙古政采预警机制如何“亮灯”?

作者:丁静 发布于:2020-09-17 15:50:3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监督预警子系统通过对政府采购各类业务数据及办理过程信息进行实时采集和梳理,并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政策制定业务监控规则,对政府采购业务的合规性和时效性进行实时监督。”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监督预警子系统近日已上线运行。该系统通过应用多种分析方法对违反预警规则的业务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帮助采购监管部门了解和掌握采购业务风险点,为采购监管部门优化采购过程、调整采购政策提供数据支撑。
 
  设置红橙黄三个级别“亮灯”预警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监督预警系统是通过何种方式进行的预警呢?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为实现“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分析”的预警目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梳理各个业务环节的监督预警规则。经前期整理,监督预警系统启用了23条预警规则,涵盖采购计划、采购执行、合同备案、合同支付等多个业务环节,并按照业务需要,对每条预警规则设置了预警级别。
 
  该负责人介绍,监督预警系统是通过“亮灯”管理方式,对采购预算、采购计划、采购执行、采购合同、资金支付等各个业务环节设置预警规则,按照“红色、橙色、黄色”三个级别定义预警级别,并支持对异常业务进行流程阻断。
 
  “系统采用自动推送方式,将各类预警信息提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预警岗位,便于监管部门实时了解异常业务情况,以此来降低采购项目质疑投诉率,缩短采购业务审批周期、杜绝财政资金支付风险。”这位负责人说。
 
  六大功能监督预警规范政采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监督预警子系统主要包括以下六大功能。
 
  一是监督预警驾驶舱。根据监督预警结果,通过可视化查询手段,采用管理驾驶舱模式,对预警的总体情况进行图表形式的展现并支持钻取、切片等功能。
 
  二是预警规则自由定义。系统中所有预警规则均可按照业务需要进行自由定义。方便采购监督部门根据管理需要、政策要求实时调整预警内容、预警级别。
 
  三是业务数据人工预警。监管部门可对政府采购云平台中所有环节的业务数据进行调取,实施人工干预。通过对业务数据的“人为分析”、“人工认定”实现“无死角”监管。
 
  四是“事中、事后”两种预警模式。系统在实现机制上,支持对业务数据的“实时分析”和“事后分析”两种模式,将监督预警工作从“事后”延伸到“事中”。
 
  五是预警信息实时送达。为方便各方及时了解监督预警结果,系统采用消息机制实现将监督预警信息实时送达监管部门和各采购主体。
 
  六是特殊情况线上反馈。对于监督预警结果,通过在线反馈功能,采购人可将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在线提交监管部门审核,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将违反规则的业务数据人工设定为正常状态。
 
  十大子系统将同步推广
 
  记者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十个子系统分别为:新版政府采购网、监督管理系统、项目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政采商城电子卖场、诚信管理系统、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系统、监督预警系统、档案管理系统、大数据综合分析平台、移动端应用平台。
 
  “监督预警系统目前在自治区本级上线,针对业务开展情况,对监督预算系统功能持续优化和完善,并对各类监督预警规则进行丰富和调整;待自治区本级系统运行稳定后,计划于2020年10月份面向试点盟市开放使用。这对规范政府采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该负责人如是说,其他盟市推广实施时,将监督预警系统与其他子系统同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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