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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县财政致力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政府采购监管新名片

作者:桑峰 发布于:2020-09-09 15:29:2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近年来,莒县财政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流程再造,着力简化工作流程,完善政府采购交易制度,进一步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实施流程再造,打造规范高效的政采生态
 
  一是流程简化。精简集中采购目录,简化政府采购批复程序,自6月1日起全面取消纸质批复手续,实行采购项目网上电子化批复。同时提高采购限额标准,使采购人可以在最大限度内自行组织采购,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采购自主权;二是流程细化。梳理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对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六种主要采购方式进行了业务流程细化,同时编制操作流程图,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等不同角色的操作规范,指导采购人、代理机构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三是全流程电子化。以“互联网+政府采购”为抓手,打造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模式。6月19日,我县首个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开标,从发布招标公告、提交投标文件到评委网上评标等环节全部电子化操作,这标志着我县政府采购项目招标由传统纸质标书向全流程电子化的转变。电子招投标的启用,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政府采购透明度。
 
  (二)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便利快捷的电子平台
 
  一是搭建网上商城。完善政府采购机制,创新采购模式,我县自7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新模式。网上商城依托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提供超市采购、批量采购、定点采购三种采购模式,实现采购全流程网上交易与监管服务相结合,为广大供应商提供了更方便的公平竞争平台;二是优化采购交易系统。优化采购环节,理顺业务流程,将采购计划、组织实施、合同备案、履约验收等整个交易环节全部纳入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实现“六公开”,同时建立财政外部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连接,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三)强化监督管理,打造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
 
  一是强化内控管理。指导各采购单位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单位内部控制管理规范》,建立约束机制,明确政府采购岗位分工及人员职责,细化监督措施和责任,严格内控制度实施;二是强化业务培训。5月12-22日,分期组织全县政府采购专管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对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限额标准、采购方式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操作流程等的讲解,使采购专管员明确了自身职责和主体责任,树立了依法采购的意识,有效解决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三是强化评审报酬规范支付。6-7月,对全县2019-2020年度评审专家报酬支付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督促各采购人严格按照评审专家报酬支付标准,由采购单位直接支付至评审专家银行账户,防止随意克扣或者超标准支付评审劳务报酬,同时严禁向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转嫁负担,切实提高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道德水准和职业操守。四是强化代理机构监督管理。5月下旬-7月,配合市局开展代理机构执业情况检查,通过对委托代理协议、招标文件、信息发布、开评标、合同管理等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的检查,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有力维护了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
 
  (四)保障公平竞争,打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一是清理妨碍公平竞争行为。规范政府采购各方主体行为,取消采购项目中的企业性质、所在地等限制性规定和隐形门槛,宣传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禁止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增强市场主体的活力;二是降低交易成本。改进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切实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三是推行诚信建设。取消了信用良好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明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记录查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专家的信用情况,激励守信行为;四是加强合同管理。简化申报手续,加快采购审核流程,压缩采购合同签订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者拖延合同签订。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微企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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