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营商环境小举措 解决政采融资大问题
聊城市建立“政采贷”回款账户锁定机制 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
作者: 发布于:2020-09-03 15:00:19 来源:聊城市财政局
为了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聊城市财政局积极推动政采贷业务,会同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调研座谈会,协调解决政采贷业务中的“难点”和“堵点”,创新工作模式,联合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银行账户锁定机制的通知》(聊财采[2020]61号,以下简称《通知》),从制度上实现政府采购融资回款账户锁定,解决了融资银行后顾之忧,拓宽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为全市政采贷业务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做好政策引导和宣传工作。财政部门要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制作采购文件时应注明供应商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政策流程,引导金融机构提前进行信用授权和简化供应商融资程序,协助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目前我市已有25家银行制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方案,并在聊城市政府采购信息网合同融资栏目中公示,从融资程序、供应商准入条件、合作模式、联系方式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
二、建立财政、银行联动机制。聊城市财政局把解决中小企业合同融资作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重要工作举措来抓,为切实提高辖内金融机构开展政采贷业务的积极性,一方面,组织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深入了解政采贷业务中银行账户锁定难的原因。另一方面,就政采贷业务中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措施,与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多次进行沟通协调,最终就建立账户锁定机制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建立了财政、银行工作沟通和反馈机制,双方定期反馈账户锁定机制落实情况。
三、切实解决政采贷业务“堵点”“难点”。在前期沟通协调基础上,7月17日,聊城市财政局联合人民银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印发《通知》,对业务模式、业务时限和约束机制进行了规范。一是改变由各商业银行向各预算单位,多头分散提出账户锁定申请的模式,建立各商业银行统一向人民银行提出申请,人民银行统一转交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向预算部门下发账户锁定通知的模式。二是明确账户锁定业务时限。账户锁定信息在各部门之间的传递,均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三是建立了账户锁定约束机制。未经财政部门的书面通知或同意,预算单位不能变更锁定账户。
四、解决后顾之忧,有效调动商业银行开展业务积极性。政采贷回款账户锁定机制的建立,解决了以往银行账户锁定工作中“难、慢、变”的问题,形成了“易、快、定”的新局面,激发了各商业银行开展政采贷业务的积极性,得到了中小微企业和各商业银行的一致好评。截至8月31日,制度建立一个月以来已有13家金融机构办理23笔政采贷业务,融资金额达5.9959亿元,涉及聊城市直及五个县市区,各级财政部门均按照规定要求通知相关预算单位锁定政采贷回款账户,有效消除了各商业银行的后顾之忧。
下一步,聊城市财政局将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创新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和服务方式,督促各级预算单位积极配合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将“政采贷”回款账户锁定制度,作为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全市金融机构开展政采贷业务的积极性,彻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扎实推进聊城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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