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性 准确性 及时性 合法性
云南:政采信息发布主体应对内容“四性”承担责任
作者:丁静 发布于:2020-09-01 15:25: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的重要内容近年越来越受重视。近日,《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加强云南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
云南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主要从哪些方面进行规范?下一步,云南省财政厅将如何利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去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呢?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提升采购透明度
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央通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以来,财政部陆续出台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深化政府采购改革的新时期,云南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是对中央改革精神和财政部文件要求的全面贯彻落实。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云南省政府采购透明度逐年提高。在2019年财政部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价中,云南省位列全国第九名,是西部地区唯一进入前十的省份。《通知》的制定和印发,也是结合近三年财政部政府采购透明度第三方评估结果进行的。
“虽然云南省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价水平一直在提升,但也存在着监督指导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项目公告不及时、不完整,未专栏公开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情况,平台建设欠完善等问题。《通知》着眼于当前云南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问题和不足,是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这位负责人说。
四方面规范信息公开谁发布谁负责
《通知》对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呢?对此,这位负责人说,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通知》规定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发布,采购人应对其委托发布信息进行审核确认;部门集中采购目录、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由主管预算单位负责发布;政府采购预决算信息由预决算编制部门(单位)负责发布;电子卖场供应商征集公告,由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发布。
二是进一步强调了信息公开方式。《通知》再次强调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的云南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地位,提出了建立与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中国(云南)等信息共享体系,以及政府采购预决算信息公开等工作要求。
三是规范了信息发布要求。《通知》明确了各类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栏目,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格式规范和时限要求。针对目前存在的部分非政府采购项目违规发布信息问题,作出了限制性规定。
四是进一步明确了“谁发布、谁负责”的主体责任。要求各信息发布主体做好内控管理,对其发布及授权发布的采购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合法性承担主体责任。
加强信息检查考核健全管理预警机制
《通知》要求,要加强监督管理,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作为监督检查及考核的重点内容,完善监督检查体系。下一步,云南省财政厅将如何完善监督检查体系呢?
“首先,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020年,云南省财政厅将在继续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的同时,还以信息公开为重点,开展对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包括信息发布内控制度建设,信息发布的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等。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建立‘营商环境线索征集’专栏,向社会公开征集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这位负责人说。
在这位负责人看来,健全关联预警机制对完善监督检查体系至关重要。下一步,云南省财政厅将依托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平台功能,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关联和时限预警机制。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必须关联政府采购实施计划,遵守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格式规范和时限要求,不得发布未编报采购实施计划、不符合格式规范和时限要求的采购信息。
“除此之外,还将强化透明度评价结果的运用。对标对表财政部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报告中对我省提出的问题,学习先进地区、先进省份经验,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发布平台功能,探索建立我省政府采购透明度第三方评估机制,并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信息公开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发布主体责任。”这位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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