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情况专项检查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09-01 15:07:35 来源:宝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7号)精神,陕西省宝鸡市财政局认真部署,及时安排,在市县采购监管部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依托“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办公系统,通过信息比对和数据核查方式,对全省政府采购“一张网”上线运行以来,市县所有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公告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情况表明,市县各预算单位采购项目合同公告情况总体较好,达到了全部公告的县区有陇县、岐山县、千阳县。对部分未按时进行合同公告的预算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并印发了专项检查及整改情况通报。
宝鸡市财政局在《检查通报》中强调,采购合同公告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全流程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内在要求。同时要求各县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高度重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定期自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履行好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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