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三次招标 代理机构和5名专家为何被罚?
作者:曹重 发布于:2020-08-27 10:47:5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浙江省舟山市财政局近期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局在某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投诉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发现1家代理机构存在未按规定设置采购需求等问题,同时还发现5名评审专家存在未严格依法开展政府采购评审和未尽职履行评审专家义务的问题,对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该局依法追究了相关当事人主体责任。
据了解,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是项目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将第二节“招标内容”整体标识“▲”,“招标内容”中的“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又指出详见“采购需求”,同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部分”仅对40项技术指标要求中的其中3项标注“▲”。因此,该采购文件对供应商投标产品要求必须实质性响应标注的3项指标或是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存在矛盾,并直接导致了该项目第一次招标和第三次招标的质疑投诉。
二是在该项目第三次采购活动中,代理机构在某供应商已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前提下,未对该供应商的产品报价按照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给予6%的扣除优惠,导致该供应商最终报价分和评审总分错误。
三是代理机构在该项目第一次采购活动的质疑答复中未正面回答质疑人提出的关于某两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的质疑事项;代理机构在该项目第三次采购活动的质疑答复中未有针对性地回答质疑人提出的关于“某供应商是否存在虚假应标的行为”的质疑事项。
最终,舟山市财政局给予代理机构警告的行政处罚。而针对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存在未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客观、公正、审慎的独立评审的问题,对王某某、周某、佘某某、叶某某、王某五名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行政约谈。在约谈过程中,通报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要求评标委员会严格遵守评标纪律、切实履行评审专家职责、努力提升评审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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