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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采电子卖场开首张罚单 供应商称登记时粗心

作者:整理/王立 发布于:2020-08-21 14:54:0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信息网(www.caigou2003.com)消息:湖南省财政厅日前印发《关于对长沙定格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卖场处理决定书》(湘财购〔2020〕14号,简称《处理决定书》)。据了解,这是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自2020年初正式运行以来发出的第一份处理公告。
 
  《处理决定书》显示,2020年5月,群众举报长沙定格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销售的泰格风韵A4大红色和粉红色的复印纸存在异常。湖南省财政厅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了调查。
 
  据调查,2020年5月8日,某职业技术学院在电子卖场采购了长沙定格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复印纸、硒鼓等一批办公耗材,金额为77980元,合同编号为11N4448752972020201。其中复印纸为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泰格风韵A3白色、A4白色、泰格风韵A4大红色和A4粉红色。
 
  经湖南省财政厅调查取证。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没有生产过泰格风A4大红色、泰格风A4粉红色复印纸。7月2日,长沙定格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巧辉回答湖南省财政厅调查询问时承认:在电子卖场上柜销售的泰格风韵A4大红色、泰格风韵A4粉红色复印纸是工作人员登记时粗心失误造成的。
 
  依据调查结果,长沙定格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入驻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注册信息、商品登记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承担相应责任,不得虚假注册、虚假登记”的规定。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入驻供应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财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整改,认定成交结果无效,可通知运营商将问题商品强制下柜或标记为‘自有商品’;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可通知运营商退回电子增信”的规定和你公司法人代表签署的《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驻承诺书》,湖南省财政厅作出如下处理:责令长沙定格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整改,认定成交结果无效,通知运营商对该公司的泰格风韵A4大红色复印纸和泰格风韵A4粉红色复印纸强制下柜,退回该公司的电子增信。
 
  相关法规

  《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入驻供应商应对提交的注册信息、商品登记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承担相应责任,不得虚假注册、虚假登记。入驻供应商信息不全或无法验证通过的,应及时补充修改;发生变更的,应及时维护;商品信息与其他入驻供应商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应及时向运营商报告。
 
  运营商应对入驻供应商新增或修改的注册信息、商品登记信息进行核查,不间断对入驻供应商注册信息、商品登记信息在后台进行跟踪比对。运营商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入驻供应商,问题商品应标记为“自有商品”;注册信息可能影响增信有效性的,应及时退回其增信。
 
  第三十六条  采购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财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整改,认定成交结果无效;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可责令暂停开展新的采购活动,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责令赔偿损失;采购人拒不整改的,可移送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负责人、经办人的责任。
 
  入驻供应商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财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整改,认定成交结果无效,可通知运营商将问题商品强制下柜或标记为“自有商品”;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可通知运营商退回电子增信;造成经济损失的,财政部门可责令赔偿损失。除不可抗拒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外,入驻供应商拒不履行合同或两次验收无法达到合同约定或验收后不履行约定的售后服务义务的,财政部门可通知运营商退回电子增信,可通知运营商不予退还增信,可通知运营商一年内不再受理新的增信。入驻供应商虚假资料谋取成交、假冒伪劣骗取验收的,财政部门还可将其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通知运营商三年内不再受理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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