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答问: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如何应用?
作者:谢言俊整理 发布于:2020-08-13 16:06: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不久前,财政部综合司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于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理解不完全到位,执行中存在一些偏差,有的购买行为甚至背离了改革的初衷,为此对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做了梳理,组织编写了《政府购买服务知识问答》一书,帮助各地各部门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要求。全书共有96个问答。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特予以连载发布。
69.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如何应用?
购买主体和财政部门是组织绩效评价的主体,负责绩效评价结果的具体应用。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应当建立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探索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购买资金支付挂钩,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促进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财政部门开展的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其评价结果也应当作为以后安排预算资金、督促部门改进管理和完善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
摘自财政部综合司《政府购买服务知识问答》,附:《政府购买服务知识问答》一书96题全文(点击可以查看)。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