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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答问: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聘用人员有何区别?

作者:谢言俊整理 发布于:2020-08-13 14:12: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不久前,财政部综合司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于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理解不完全到位,执行中存在一些偏差,有的购买行为甚至背离了改革的初衷,为此对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做了梳理,组织编写了《政府购买服务知识问答》一书,帮助各地各部门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要求。全书共有96个问答。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特予以连载发布。
 
  46.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聘用人员有何区别?
 
  首先,提供服务人员的身份不同。在人员招聘使用方式当中,用人的政府机关与工作人员签订的是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工作人员的身份在用人单位。在政府购买服务中,购买主体与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事业单位等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合同,提供服务人员和作为承接主体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事业单位之间是劳动合同关系,不属于购买服务的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
 
  其次,对提供服务人员的管理方式不同。在人员招聘使用方式当中,政府机关的聘用人员通常需要纳入本单位日常管理,建立培训、考核、晋升等人员管理机制。在政府购买服务中,购买服务的政府机关实行的是结果导向管理,关注的是服务质量和数量是否得到保证,不对服务提供人员进行管理,也不考虑提供服务人员的培训、考核、晋升等问题,对服务提供活动的组织实施及相关人员的管理属于承接主体职责。
 
  再次,服务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不同。在人员招聘使用方式当中,政府机关需要直接向聘用人员支付薪酬,并缴纳社会保险。在政府购买服务中,政府机关向承接主体支付购买服务的费用,服务人员的薪酬支付及社会保险缴纳应由其所属社会组织、企业或事业单位等承接主体负责。
 
  摘自财政部综合司《政府购买服务知识问答》,附:《政府购买服务知识问答》一书96题全文(点击可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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