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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答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有哪些?

作者:谢言俊整理 发布于:2020-08-12 22:35: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不久前,财政部综合司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于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理解不完全到位,执行中存在一些偏差,有的购买行为甚至背离了改革的初衷,为此对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做了梳理,组织编写了《政府购买服务知识问答》一书,帮助各地各部门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要求。全书共有96个问答。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特予以连载发布。
 
  22. 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有哪些?
 
  包括以下几类: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以及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但不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社会组织;
 
  (二)依法在工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政策规定,划为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主体。
 
  摘自财政部综合司《政府购买服务知识问答》,附:《政府购买服务知识问答》一书96题全文(点击可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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