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答问:政府购买服务与PPP合同期限方面有何不同?
作者:谢言俊整理 发布于:2020-08-12 22:26: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不久前,财政部综合司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于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的理解不完全到位,执行中存在一些偏差,有的购买行为甚至背离了改革的初衷,为此对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做了梳理,组织编写了《政府购买服务知识问答》一书,帮助各地各部门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要求。全书共有96个问答。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特予以连载发布。
17. 政府购买服务与PPP在主体间关系和合同期限方面有什么不同?
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政府与服务机构之间建立平等买卖和短期合作关系,服务机构负有按照约定具体提供服务的责任并相应承担服务提供过程中的风险,政府负有履约管理和监督的责任,需要指导和督促服务机构做好服务提供工作,确保服务数量和质量。政府与服务机构单次合作期限较短,需要与年度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相匹配,通常为1年,按现行规定最长不超过3年。
PPP项目强调投资、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管理,通常需要政府与社会资本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10年。在此期间,PPP项目可能会面临需求变动、价格调整、法律更改等各种可能的风险,因此,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的合作特别注重激励相容、收益共享和风险分担,在政府和社会资本方之间合理地分配风险,并尽可能有效地控制风险。
摘自财政部综合司《政府购买服务知识问答》,附:《政府购买服务知识问答》一书96题全文(点击可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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