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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着重从六个方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08-11 11:38:42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落实中央深改委关于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部署,7月29日,福建省财政厅召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推动会,对照省深改委审议通过的工作方案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林贻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新形势下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并围绕六个方面改革内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一、落实“谁采购、谁负责”原则。着重通过建立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负责机制、保障采购人灵活选择采购方式、健全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等措施,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改变采购人重程序规范轻结果质量的局面。
 
  二、完善政府采购交易规则。着重通过完善采购方式执行机制、优化评审因素设置、丰富政府采购合同类型等措施,解决低价恶性竞争和高价采购并存、采购效率较低等问题,推动“物有所值”采购目标实现。
 
  三、健全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机制。着重通过在预算绩效目标中嵌入采购政策目标、创新采购支持方式、加强公共采购政策协同等措施,压实采购人落实采购政策的责任,提升政策支持效果,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发展作用。
 
  四、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着重通过清理妨碍公平竞争规定、简化相关材料、规范保证金管理、推进采购意向公开等措施,破除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隐形”壁垒,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五、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针对信息化对管理理念、监管手段和服务方式的要求,要在率先实现省市县系统一体化建设基础上,通过完善系统功能、加强网上超市建设、优化监察节点等措施,提升政府采购服务管理水平。
 
  六、推进采购代理机构和专家转型。针对社会中介代理机构低水平同质化恶性竞争的情况,着重通过开展集中采购机构竞争试点、引导代理机构走专业化差异发展道路、实施信用评价和结果运用等措施,提升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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