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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

钦州市财政局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作者:刘德祥 发布于:2020-08-03 10:14:2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2020年上半年,钦州市财政局围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重点任务,以开展“文明创建年”和“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以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能力为目标,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优化政府采购流程,增强采购单位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编细编实政府采购预算。针对日常监管发现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存在问题,组织市直各采购单位对计划在下半年实施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进一步编细编实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各采购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编码和名称细化到具体的品目编码、品目名称、数量、参考单价和基本技术参数等,资金预算细化到安排项目预算的资金类别。同时,建立财政内部联动机制,由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对口审核确认各采购单位按部门预算、上年结转、预算追加、预算调整分类编制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表,各采购单位报备采购计划时同时提供经审核确认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表,促进采购单位提高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管理能力。
 
  二是采购计划备案实行单位内部“两岗审核”制度。明确规定各采购单位要完善内控制度建设,采购计划备案按内控制度设置审核岗位,财务审核、采购机构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是必设审核岗位,促进采购单位财务管理与采购管理的有机融合。通过实行采购计划备案单位内部“两岗审核”制度,确保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增强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
 
  三是采购计划备案实现电子信息化管理。依托“政采云”电子采购平台计划备案系统,对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进行分类管理。各采购单位部门预算安排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备案系统直接关联项目资金预算即可完成采购计划备案,上年结转、预算追加和预算调整涉及的政府采购项目,只需上传线下办理完成的各项材料扫描件,经过核对准确后也即可完成采购计划备案,为采购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服务,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采购人少跑腿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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