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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明年起采购意向全面公开

作者:丁静 发布于:2020-07-28 09:07: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采购意向公开是今年政府采购工作的重中之重。《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获悉,齐齐哈尔市财政局近日发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通知》要求,采购意向公开遵循“试点先行,分布实施”的原则,从2020年7月1日起,在齐齐哈尔医学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先行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试点;其他市直预算单位及有关单位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对自2020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包括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等,试点单位不要晚于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发布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公告)前30日按照规定公开采购意向。按项目实施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商城等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暂不列入意向公开范围。因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根据《通知》,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如遇采购意向发生变动,预算单位应及时调整并更新采购意向。
 
  《通知》明确,采购意向由预算单位负责公开,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齐齐哈尔分网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的主要渠道,预算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格式在“采购意向公开”专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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