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5市网上商城分站上线
作者:柏玲 发布于:2020-07-20 17:19: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山东省财政厅了解到,今年初该省确定了“省域统一、分级管理”的网上商城建设方案,上半年,全省已有临沂、淄博、济南、日照、威海5市上线了商城本地分站,超额完成6月底前上线4个分站的第一阶段建设任务。据了解,该省网上商城建设推进工作是在山东省财政厅今年3月份印发的《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推进方案》指导下进行的。
深入了解需求 做好指导和协调
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处长韩己峰介绍,为保障全省商城建设工作规范有序、积极稳妥,山东省财政厅多措并举,着重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推进方案》印发后,山东省财政厅又立即配套印发工作通知,将方案细化拆解为十一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内容、措施和完成时限,方便各市对照落实。同时,就基层关注的焦点问题,汇总梳理,及时召开全省商城建设推进工作视频会议,统一思想,全面动员,答疑释惑。另外,结合各市商城建设进度,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专题介绍各市推进经验,以先行促慢行,推动各市加快分站建设工作。
二是密切协同配合。各市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横向与发展改革、公共资源等部门和机构分工合作,同步展开基础数据管理、供应商征集、采购人培训等工作。纵向指导县区财政部门深入调研,规范监管工作,做好辖区内各级商城采购品目及采购限额确定、采购活动管理衔接等工作,确保分站建设的市域统一。
三是做好技术保障。山东省财政厅协调指导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和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的技术服务单位,积极克服疫情影响,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了解需求、分析当地信息化建设情况,帮助各市完善分站建设技术方案,科学解决跨层级、跨系统、跨内外网等问题,为分站建设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日照狠抓服务水平
那么,目前上线的商城各市本地分站如何推进商城建设工作呢?《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日照市于6月24日正式开通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日照分站,自7月1日起正式运行。日照商城向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小额通用货物、工程、服务及部分集中采购目录外常用品目,具备流程简捷、操作简单、界面友好、功能完善的特点,并根据工作需要不断丰富商城功能、完善管理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同时,日照商城秉承全省网上商城的服务理念,供应商实行一地入驻,全省通行有效,即当地供应商在日照商城入驻后,可参与全省网上商城各分站交易活动。
“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日照分站的正式开通,是对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制度的延伸,是我市政府采购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配置的质量与效率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日照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商城运行良好,已经实现了7笔交易。
济南丰富商城功能
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总体安排,济南市财政局研究印发《关于济南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上线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0年6月15日,济南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同时济南市原网上超市停用;自2020年6月30日,各区县统一使用济南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各区县原自有商城统一停止运行,全市各级统一纳入新商城。
济南市如何保质保量推进建设?一是打造覆盖全市、集约高效、交易快捷、执行规范、公开透明、资源共享的综合性商城,提升政府集中采购的交易效率、服务能力和监管水平;二是丰富商城功能。提供超市采购、批量采购、定点采购三种模式以及直购和竞价两种交易形式。根据政府采购政策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立政府采购特色场馆,如鲁产精品、扶贫频道、防疫专区等,向采购人、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采购交易通道或供需对接途径。三是实施综合管理。商城实施涵盖商品管理、供应商管理、强制公开、诚信评价、价格监控、动态预警、统计分析在内的全方位综合管理,杜绝质次价高、暗箱操作、特供专供、以次充好、擅自毁约等不良行为,确保商城采购质量可靠。进一步细化推进工作具体事项,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中关于加快电子卖场建设、完善竞争性采购方式体系和加强政策实施的电子化工具运用的要求落到实处。
淄博注重基础管理
近日,淄博职业学院通过网上商城完成首笔网上采购交易,开启了淄博市政府采购“网购”新模式,标志着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淄博分站正式开通。淄博商城提供了超市采购、批量采购和定点采购三种采购模式,采取直购和竞价两种交易方式,交易活动全程留痕,交易过程全部透明,为强化监管提供支持。商城根据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提供商品管理、供应商管理、价格监控、动态预警、统计分析等基础管理功能,财政部门也可根据本级监管工作需要,提出集采目录、标准额度、角色权限、系统对接等本地化管理需求,有效提升了政府集中采购的交易效率、服务能力和监管水平。记者从淄博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了解到7月1日到7月7日淄博商城实现了18.1万元的交易额。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