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以无法确认身份为由拒绝投标可以吗?财政部这样处理

作者:清晖 发布于:2020-07-15 16:31:4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财政部7月15日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有关投诉处理决定和处罚公告涉及的问题,易采通APP编辑认为,政府采购有关各方应重点关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评审环节应当遵循审慎原则,避免认定错误,影响公平公正的情况;二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投标应当有法律依据;三是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行不通,切勿再报侥幸心理。
 
  第一千零七十七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其所投产品品牌与中标产品品牌为完全不同的两个品牌,评标委员会认定错误。财政部作出的处理决定为,投诉事项成立。由于出现影响采购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形,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第一千零七十六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中,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开标现场代理机构以“未按要求提供单独法定代表授权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开标时无法确认身份”为由拒绝其投标文件没有法律依据。财政部的处理决定为,投诉事项成立。由于出现影响采购结果公平公正的情形,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违规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问题限期改正。
 
  第一千零七十五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显示,财政部在对“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口腔内窥镜项目”(项目编号:SCIT-ZG(Z)-2019080009)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成都骏安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财政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成都骏安作出罚款7763元的行政处罚。
 
  第一千零七十二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显示,财政部在对“福建省气象现代化提升工程气象大数据支撑系统建设项目之气象大数据应用支撑系统建设”(项目编号:GC-HG4191061)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北京中达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财政部因此对北京中达恒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32885元的行政处罚。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