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验收怎么做?黑龙江伊春出台细则了
作者:丁静 发布于:2020-07-14 11:39:5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黑龙江省伊春市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近日发布《发布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抽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合同履约验收抽检通知》)、《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等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合同管理通知》),以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公示备案及履约验收工作,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强化政府采购活动“最后一公里”的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质量。
签订、公示、备案三环节加强合同管理
对于政府采购合同的管理,《合同管理通知》从合同签订、合同公示、合同备案等方面进行明确。
根据《合同管理通知》,采购单位应及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保证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金额以及签订时间等合同内容的完整和准确。各采购单位应当及时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伊春站“合同公示”栏中向社会公示。在合同备案环节,各采购单位需将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原件、政府采购合同正本原件扫描后,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传至政府采购办进行备案管理。
《合同管理通知》强调,对未按照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公示、备案的行为,财政局将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合同履约验收重点抽检四类项目
对于合同履约验收抽检的项目范围,《合同履约验收抽检通知》明确,采购单位作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责任主体,应按采购文件,采购响应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及时组织合同履约验收。伊春市财政局委托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履约验收情况进行抽检验收。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抽检验收项目包括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实行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的项目,不论采购额度大小均纳入抽检范围,抽检项目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择采购单位已经完成履约验收或应该完成履约验收的政府采购项目。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涉及民生密切的项目、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采购过程中争议较大的项目四类项目,将作为合同履约验收抽检的重点。
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抽检通知》,对未纳入重点抽检的项目,财政局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抽检采购项目。对纳入重点抽检的采购项目,财政局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等确定抽检项目。
五步骤抽检三大内容
《合同履约验收抽检通知》规定了合同履约验收抽检的五个步骤:制定抽检方案、成立抽检小组、委托检测机构、组织现场抽检、制作抽检报告。采购中心按照财政局的抽检安排,根据不同采购项目的特点,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抽检小组,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抽检。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合同履约验收抽检主要检查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是否及时;合同签订内容是否与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及采购结果相一致;履约时间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是否及时组织履约验收;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支付项目资金;二是采购单位是否按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规定要求,组织单位内部相关人员参加履约验收工作,是否对每项技术,服务和安全标准等进行逐条验收。三是对采购合同签订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进行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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