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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中标公告需一并公开供应商未中标原因

作者:整理/王立 发布于:2020-07-09 17:26:4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信息网(www.caigou2003.com)消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保障供应商公平参与山东省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日前印发了《关于公开供应商未中标(成交)原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从即日起各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成交)公告时,需一并公开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得分及未中标(成交)原因。使用招标采购方式,还应当向相关投标人公开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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