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政府采购提高中小企业所占份额
作者:张诗 发布于:2020-06-26 10:17:53 来源:厦门晚报
据悉,《通知》从促进公平竞争、减轻企业负担、提高透明度、提升采购效率和强化采购监管5大方面15项措施进一步优化厦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记者了解到,2019年厦门政府采购指标在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列全国第五,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位列第一。
亮点举措
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在评审时给予10%的扣除优惠;
采购人应当持续提升中小企业采购年度预留比例,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
从今年6月起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中小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免收或减半收取履约保证金;
实行中小企业中标服务费费率下浮优惠;
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中小企业支付50%以上的预付款;
中小企业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付清款项。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