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为政采合同融资按下“加速键”
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可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问题。今年受疫情影响,不少中小微企业更是面临前所未有的资金周转压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更是雪中送炭。《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从河南省商丘市了解到,商丘市财政局近期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受到了很多中小微企业的好评。
搭建信息化平台 资源共享
据了解,今年以来,商丘市财政局加大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政府采购供应商以政府采购合同信用为切入点,坚持“财政引导,双方自愿”的原则,鼓励金融机构为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融资,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发展。
为实现中小微企业和融资服务机构融资需求与供给信息互通,强化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安全管理,商丘市财政局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的信息化平台,以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为平台,对接融资服务机构信息化系统和财政国库支付系统,推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信息、合同信息、融资信息、支付信息和信用信息等信息资源共享。
政采合同做担保 银行可安心贷
申请融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中标的中小微企业以政府采购合同作为信用担保,凭政府采购合同可直接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不再要求提供抵押担保或附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就可以申请贷款。业界人士评价说,这无疑是为企业融资安上了“加速器”,可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具体如何申请融资呢?《通知》明确,中小微企业向融资服务机构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融资服务机构的要求开设银行账户。若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需要变更合同约定账号的,中小微企业需向采购人申请变更融资服务机构要求的银行账户。融资贷款发放后,原则上不予变更合同账号。如确需变更的,应由采购人和融资中小微企业提出变更申请,经融资服务机构确认后方可变更。贷款结清后,合同账号变更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通知》要求,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及时开展履约验收,按照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网上办理资金支付手续,直接支付到政府采购合同指定的账户。融资服务机构应及时锁定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资金,优先将回款资金用于还贷。
商丘市财政局虽不参与银企融资的具体市场行为,但以政府采购合同的资金支付能力为保障,通过合理管控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账号,将合同履约资金直接支付到供应商在放贷银行开设的账户上,给银行吃上了“定心丸”,可有效降低金融机构放贷风险,银行可安心贷。
资料齐备 12个工作日内可拿到贷款
为确保确保合同融资工作高效规范开展,商丘市财政局明确了每个办理环节的具体办理时限。例如,《通知》要求,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要在“商丘政府采购网”依法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信息除外,使融资服务机构能够真实全面的了解中标企业的基本信息。
《通知》明确,各融资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程序,制定相应业务管理规范,提供快捷、方便、专业的融资服务。对有融资意向的中小微企业申报材料齐全完备的,融资服务机构一般应在7个工作内完成审批。对具备放款条件的企业,应于审批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据悉,目前,商丘市已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银行有中原银行商丘分行、浦发银行商丘分行、平顶山银行商丘分行、郑州银行商丘分行。今年商丘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力度,主动对接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的金融机构,扩大覆盖面,使这项优惠政策惠及更多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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