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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乐安县:政府采购节约资金成效明显

作者: 发布于:2020-05-17 09:43:45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为严格政府采购程序,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乐安县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采购)项目管理的若干规定》,从落实主任责任、开展价格调查、设置最高限价、创新内容公示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政府采购财政资金节约率明显上升。今年1-4月份,采购预算金额3934万元,实际成交金额3617万元,节约财政资金317万元,节约率达到8.06%,比上年平均节约率2.62%大幅提升了3.56倍,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防止“暗送秋波”。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参数、资格条件、评标因素设置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派专人全程参与评标专家的抽取,评标现场的主导、维护及答疑。防止了采购单位当“甩手掌柜”,过分依赖代理机构处理业务,而代理机构充当“媒婆”迎合目标供应商,为其“量身定做”招标文件,排斥其他竞争者。
 
  二是开展价格调查,防止“暗渡陈仓”。采购单位在采购活动之前,必须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开展采购项目市场价格调查论证。涉及重大项目,由县财政、发改、住建等单位派人共同参与价格调查,并对调查结果签字负责。防止价格调查“走过场”,表面上经过了询价,实际上“内定”中标人,造成预算价与市场价差距悬殊。
 
  三是实行最高限价,防止“暗中勾结”。政府采购项目涵盖领域广,品目数量繁多,一些项目先天性市场竞争不足,存在一些隐蔽性很强的围标、窜标,致使部分采购项目价格降幅较少。落实最高限价制度,下浮一定比例,保证了采购项目资金节约的底限,防止采购单位与目标供应商暗中勾结套取利益。
 
  四是创新清单公示,防止“暗箱操作”。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采购项目中标后,业主单位须将中标的采购内容在“乐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全面的“清单式”公示,内容包括所有子项目的技术参数、品牌、型号、数量、价格等,让外行人也能看懂项目报价的构成,充分接受社会监督,避免“狸猫换太子”。即使前面环节过关了,也能在后续的公示环节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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