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当事人处罚信息全国联网
近日,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从财政部国库司获悉,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着力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机制。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明确指出,今后无论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理采购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还是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的评审专家,只要是被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代理采购业务和禁止参加采购项目评审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的,有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将在全国范围内生效,打破了以前一地处罚,异地不受影响的局面,政府采购当事人的违法成本增加。
加之,为推动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通知》还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法公开对政府采购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按规定将相关信息上传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当然,《通知》也指出,在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工作中,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到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诉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做到处罚程序合法。(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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