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监管-政府采购信息网

南通市在全省首推政府采购需求公示暨采购文件征询意见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05-07 10:50:47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改变政府采购事前公开不够,继而引发供应商参与竞争不充分、甚至质疑投诉,造成二次采购的现象,南通市财政局结合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和地方实际,在全省第一家试行政府采购需求公示暨采购文件征询意见。
 
  政府采购需求公示暨采购文件征询意见由组织实施采购的单位负责,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政府采购网)——意见征询”模块发布。市政府采购网对发布主体的身份和需求公示的完整性进行核验,核验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制作。
 
  市本级拟实施的2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除涉密采购、已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和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外,组织实施采购的单位均应发布政府采购需求公示暨采购文件征询意见。需求公示的内容为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科技、绿色、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需满足的要求;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服务标准、时限等要求等。
 
  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出现倾向性条款;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出现排他性条款;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等,这些都是采购文件需要征询的意见事项。政府采购需求公示暨采购文件征询意见,仅作为有响应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了解采购单位拟实施采购安排的参考,是采购人吸收合法意见、有效组织采购的重要步骤。其发布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公开期限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需求公示暨采购文件征询意见应公开未公开的,不得实施政府采购。采购单位在实施政府采购需求公示暨采购文件征询意见后,收到异议反馈,对照法规应修改未修改,引发质疑进而形成有效投诉的,南通市财政局将予以通报,按照相关法规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对相关当事人依法给予处分和通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