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做好“五篇文章” 力促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作者: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发布于:2020-05-02 10:32:49 来源: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一、发挥政府采购职能,做好“保障文章”
着力简化政府采购审批流程,逐步扩大采购单位自主权利,在政府采购“放管”结合方面上取得一定成效。在“放”字上出实招,减审采购单位在采购事项中的重复申报审批,针对政府采购目录中采购量小且采购次数多的医疗类进口产品,明确产品实行统一论证审核制度,提高审核效率。2019年,批量审批市卫健委报审的常用医疗设备采购进口产品事项3批次167种。在“管”字上下功夫,通过日常监管手段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对采购人从采购文件制定、信息发布、专家抽取、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有效减少政府采购异常事项的发生。2019年,南昌市政府采购计划金额62亿元,实际采购金额56.2亿元,节约资金5.8亿元,资金节约率达9.35%,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建立政府采购平台,做好“创新文章”
借力“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搭建“南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为全市单位零星小额通用货物、服务的采购提供了“线上直购+竞价”的简易交易程序。目前“网上商城”已覆盖全市各县(区),且累计交易额在上线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突破1000万元,成为江西省内最短时间内成交额破千万元的地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同时,出台《南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制度管理,优化商品供应、采购规则、售后服务、系统操作等一系列流程。
三、优化采购营商环境,做好“发展文章”
始终把企业在参与市场中最期盼、最急切的现实问题作为工作方向,以政府采购为重要抓手,创新方法手段,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一方面,出台《关于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着力破解全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推广应用难题,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引导手段,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利用技术优势开拓市场。另一方面,出台《南昌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从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等方面,简明扼要地列出政府采购活动中禁止使用的行为事项,共计4大类70条,进一步遏制采购过程中出现的歧视、限制、排他等行为,促进全市政府采购市场公开、竞争公平。
四、开通采购绿色通道,做好“防控文章”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南昌市财政局迅速出台《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开通全市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明确需使用财政性资金紧急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保障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及时供应;并及时通知采购人做好延期或暂停政府采购活动公告的发布工作,减少对潜在供应商的影响。同时,在全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开通“防疫采购专区”,组织供应商上架消杀、清洁等防疫用品2000余件,为采购单位提供便捷高效的防疫物品采购通道。
五、完善政府采购队伍,做好“培育文章”
围绕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法律法规、信息统计编报、网上商城业务操作等内容,不断加强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提高全市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业务水平。2019年,先后开展了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单位网上商城业务培训和全市11个县(区)财政部门及采购预算单位业务培训,培训人数近1000人次,努力培养一支学习型、服务型、管理型的政府采购队伍。同时,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采购初审专家的入库审核,对专家所选专业采取集体决策的审核程序,2019年共审核专家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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