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财政:出台2020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04-28 17:47:54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了进一步落实“放管服”,充分发挥预算单位采购自主权,优化政府采购管理服务,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7号),金溪县财政局对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进行了公布。该最新目录及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全县各级预算单位。
新目录对品目作出了调整,提高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取消了市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这样便于采购人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及采购计划,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益。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由各主管预算单位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新目录共包括45个品目,其中货物类品目31个,服务类品目14个。新增了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印刷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云计算服务等10个品目。
新目录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同以往上年度保持一致。只是县级货物和服务类政府公开采购标准由原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其中:10万元(含)—30万元项目报财政部门备案后由单位自行组织实施,30万以上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标准实行公开采购;同时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限额依然维持100万不变,分散类采购标准由原30万元提高到60万元。文件同时规定,台式计算机等15类商品可以通过“徽采商城”网上直接采购,不用到财政部门审批。
新标准的出台,极大地提高了单位政府采购的自主选择权,不仅节约了采购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对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持续释放发展功能,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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