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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宝丰县2020年新集中采购目录呈现新亮点

作者:路艳 潘艳艳 发布于:2020-04-08 17:51:27 来源:宝丰县财政局
  近日,河南省宝丰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结合《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豫财购{2020}4号文件精神,为让采购单位对新的目录了解地更加准确,提高工作效率,服务中心对新的采购目录及标准的几大亮点进行了归纳:
 
  一是集中采购目录内容减少。采购目录内容由原来的46项减少到现在的34项。集采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属于协议供货的采购项目有16项,采购人可自行选择协议供应商进行采购。不属于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项目有18项,采购人可选择“其它”采购方式,进行自行组织实施采购,并进行备案。
 
  二是采购限额大幅度提高。货物和服务类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由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工程类取消明细分类采购项目,实行限额标准。分散采购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严格执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采购限额标准的提高,有效地提高了采购效率。
 
  三是落实“放管服”政策。按照通知要求,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以下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不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扩大了采购单位的自主选择权。
 
  与以往采购目录相比较,原来不属于协议供货的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可不进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而新目录的实施要求对目录内不属于协议供货范围的采购项目自行采购后也要进行计划备案。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专管员普遍有些束手无策。为便于采购单位操作,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印制操作指南,把涉及非协议供货的采购项目列出,并对采购单位针对此类自行采购项目如何进行公开透明的采购提出了建议,即自行采购仍然要通过一定的询价方式购买到质优价廉的商品。并对备案所需资料统一书面模式,便于采购单位理解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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