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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洪江强化预算保民生

作者:赵平、黄万忠 发布于:2015-09-08 10:52:3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今年以来,湖南省洪江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湘发【2015】6号),围绕政府工作中心,全力打造民生财政、绩效财政、活力财政、阳光财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稳定的财力保障。
  一是优化支出结构,打造民生财政。坚持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确保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牢固树立民本意识,主动呼应群众和社会观注的然点、焦点和难点问题,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的思路,统筹安排好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保障性住房、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支出。进一步完善机制,堵塞漏洞,规范运作,公开透明,加强监管,重点在解决突出矛盾、薄弱环节和政策均衡性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二是创新预算管理,打造绩效财政。坚持依法治税,加大征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努力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积极加强上下联系,认真研究政策,及时捕捉信息,抢抓各种机遇,争取中央、省对该市更大的资金、政策和项目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撬动、引导作用,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支持调结构、转方式,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增长。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管理与绩效评价、资产管理、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财政监督的事前、事中、事后结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深化改革管理,打造活力财政。加强财政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继续深化和完善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方式改革工作,加快推进“营改增”步伐,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创新财政监督管理模式,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会计改革和政府采购改革,建立涵盖全部业务流程的财政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四是推进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构建规范透明的财政管理机制,推进"阳光预算",促进"阳光收付",实行"阳光采购",全面公开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和“三公经费”。积极推进PPP项目试点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全过程公开,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改革,提高效率、优化分配,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让公共财政在阳光下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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