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战疫稳企“加速键” 擦亮营商环境“金名片”
北京财政政策措施穿上公平竞争审查“紧身衣”
作者:通讯员陈以勇 发布于:2020-03-19 14:15:15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北京市财政局连续制发了支持首都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20余份“红头文件”,该局法制处及时将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关口前移,成功剔除与公平竞争市场规则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个别条款,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合法平等地享受到了财税政策优惠和财税政策红利。
2019年,北京市在国内营商环境评价中继续保持第一,在世界银行《2020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排名跃升至32名,尤其是开办企业、获得电力、执行合同等3项指标进入了全球前20强。北京市财政局积极对标国际规则和打造国内样本城市的新要求,把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全面嵌入财政政策措施,坚决破除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有效强化了以财政政策措施支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配置资源、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标杆作用,也有力支持了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首都稳定发展大局。
一是起草单位与审核单位“双把关”,把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的“担子”挑起来。从2017年起,北京市财政局结合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2.0版和3.0版,加快推进将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嵌入财政政策措施的工作步伐。在对财政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重点聚焦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行政许可、PPP、税费优惠政策、财政补贴政策、行业监管领域及政府基金等8个直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工作领域,研究制定了《北京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程》,以文件起草单位与审核单位“双把关”的制度设计,压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责任。近3年来,北京市财政局严格对照“是否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是否违反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标准”、“是否违反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是否违反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是否违反兜底条款”等五个方面的20条评估标准以及4种例外情形,对本部门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出台的60余项财政政策措施,均采取了由起草单位与审核单位进行“双把关”的公平竞争审查措施,对有可能出现的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未经公平竞争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或者事前备案程序、对外地和进口商品实行歧视性价格或补贴政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等“越位”、“跑偏”的问题,在严格实行“双把关”中实现了“过滤、预警、刹车、纠错”。
二是专业机构与法制力量“双介入”,把规范公平竞争审查的“笼子”扎起来。一方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等单位联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专家论证制度,研究建立《北京市财政局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机构工作规则》,针对财政政策措施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难点和争议较大的问题,先后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10余场次,在《关于财政支持疏解非首都功能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意见》、《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关于出租汽车更新为纯电动车相关奖励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研究制订和审查论证过程中,还充分听取了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业代表等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使专业评估工作更加严格规范、客观公正。另一方面,积极发挥法制机构在建机制、立标准、控流程、促落实等方面的作用,以抓紧遴选补充专业人才、从法院系统临时借调人员、聘请资深法律顾问作为“外援”等多管齐下的措施,着力打造能够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当好“守门员”、“调度员”的“尖兵”和“利刃”,并在不同层级的法制机构间建立既有分工、又有衔接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对由市财政局主责起草、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30余份“红头文件”,全部提交市政府法制机构对公平竞争审查等情况进行了复核把关。在《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过程中,市财政局运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提出的意见建议达40多条。
三是增量政策与存量政策“双把控”,把影响公平竞争环境的“钉子”拔出来。北京市财政局在运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把增量政策“出口”的同时,积极将清理工作向历史形成的存量政策特别是“问题文件”延伸。2019年,由该局法制处具体牵头、全局各处室全面参与,对本局政策法规库中收录的7500余份历史性文件进行了起底式、拉网式清理,重点聚焦规范性文件上位法依据不足、与对外开放政策不符、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以及与“放管服”及机构改革等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对其中2800多份文件采取了“集中下架”或“回炉再造”等措施,向社会宣布确定予以废止和失效的文件达684份。由市财政局法制处副处长金竹负责的文件清理工作团队,夜以继日地紧张工作,对7500余份文件逐份进行“望、闻、问、切”,在严格甄别后提出“留、改、废、补”的处理意见和措施,被誉为“火眼金睛、拼命三郎”、“问题文件的排爆能手”。
四是制度建设与实务操作“双推进”,把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腕子”硬起来。北京市财政局已经连续3年在提交市“两会”审议的预算报告及解读材料之中,专题反映本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推进情况及主要成效,并在本局官网及时更新发布由本局制订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红头文件”,将财政政策法规库接入市级“领导驾驶舱”和人大预算监督联网系统,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在“聚光灯”、“放大镜”的检视下不断得到倒逼和提升。2019年,北京市财政局还利用本局是北京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承担“全面依法行政”相关考核任务的优势,将财政系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纳入了对各区政府的依法行政考核内容,使这项工作的落实与评估有了“硬指标”和“硬抓手”。北京市财政局坚持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干部培训及考核工作,先后从财政部条法司、司法部执法协调监督局、中国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等单位邀请多名领导和专家进行专题辅导授课,并将其他省市在“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商品要素自由流通标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等四个方面发生的诸如指定印章系统、指定代收银行、指定购买企业产品及服务、对购买本地产品及服务进行补助、给予特定企业优惠政策、禁止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市场、设置高于国家标准的准入门槛等案例,整理制作成为研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反面教材,在深入学习讨论中敲响警钟,收到了“别人吃一堑、自己长一智”的效果。北京市财政局还积极打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等财政重点改革的内在联系,2019年在完成29个项目成本效益分析、调整完善86项支出标准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实现了政府降本增效与企业减负添利的“双赢”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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