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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战“疫”脱贫 同步推进

作者:崔卫卫 发布于:2020-03-11 09:3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部分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渠道受阻,面临滞销压力,为帮助广大农户减少损失,四川省财政厅近日转发《关于“保供给、防滞销”,战“疫”、脱贫同步推进的倡议书》,请各级预算单位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加快预留份额执行进度,在近期尽可能加大采购力度,通过“保供给,防滞销”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支持贫困农户渡过难关。
 
  据《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为了进一步运用好政府采购政策,鼓励动员各级预算单位等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精准消费扶贫,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2019年11月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四川省供销合作社制定了《四川省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2019年底前,鼓励各级预算单位通过网络销售平台先行启动贫困县农副产品采购工作。自2020年起,各级预算单位通过网络销售平台全面启动贫困县农副产品采购工作。
 
  如何组织引导预算单位购买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方案》提出五项举措:
 
  一是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汇总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等信息,并结合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等工作,加强对本级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督导,尤其是农副产品采购量较大的单位,要作为重点督导对象。
 
  二是各级预算单位要加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的计划安排,按照预留比例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不得拖欠。鼓励各预算单位采取订单模式采购贫困地区农农副产品,并根据情况支付适当比例的预付款。
 
  三是鼓励各级预算单位工会组织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采购工会福利、慰问品等,采购金额纳入本单位扶贫统计范围。贫困县所辖的贫困村、贫困户销售金额等纳入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消费扶贫”统计范围。
 
  四是鼓励承担定点帮扶任务的国有企业预留一定采购比例,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五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通过其他渠道购买,购买数额列入消费扶贫数据库统计范围:承担贫困县定点扶贫任务的预算单位购买定点贫困县农副产品,并能够提供任务证明、采购凭证、带贫成效等相关佐证材料的;贫困县所属预算单位购买本县农副产品,并能够提供采购凭证、带贫成效等相关佐证材料的;各级定点扶贫单位通过产销对接会等方式,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集中采购贫困县农副产品,并能够提供采购凭证、带贫成效等相关佐证材料的;其他经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共同认可的采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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