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青岛监管局:关注疫情防控期间政采政策落实情况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于:2020-03-04 17:33:19 来源:财政部网站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部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出台了《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等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为监督中央财政政策贯彻落实,青岛监管局发挥就地就近监管优势,主动联系青岛市财政局,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措施细化落实情况,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及时开通“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物资供应。为确保疫情防控相关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及时供应,青岛市及时转发财政部相关要求,并结合青岛实际情况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全市各预算单位、各区(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贯彻执行。制定印发《关于建立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绿色通道的通知》,通过严格采购责任、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内控制度、畅通资金渠道、强化档案管理等措施,建立了青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集中统一领导与各有关单位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疫情防控物资采购管理模式,压实了采购主体责任,为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提供了便利化、可操作的工作指引。坚持落实政策措施从实际出发,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全力确保紧缺防疫物资及时高效开展政府采购。
二、暂停或延期开评标,切实加强风险防控。为最大可能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青岛市印发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现场受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及评审专家申请的通知》等文件,政府采购项目开评标活动原则上暂停或延期。因工作紧急、确需开展开评标活动的政府采购项目,须报经主管预算部门同意后进行,并严格做好场所消毒、体温测量、行程问询、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允许采购单位自行选择评审专家,原则上不聘请外地专家。
三、积极推广电子卖场,保障通用物资供应。为切实保障各部门通用物资供应,疫情防控期间网上商城及网上超市正常运行,采购人可通过批量下单采购日常办公物资,不出门便可达成交易。开展疫情防控以来,网上商城及网上超市成交业务量524笔,累计金额6748万元。
四、非接触式办理业务,减少现场跑腿环节。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鼓励相关当事人通过邮寄等非接触办理方式寄送投诉举报或专家申请材料。通过“不见面、少接触”,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又减少现场跑腿环节,切实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网上商城开设专区,助力防疫物资采购。面临疫情防控物资紧缺的严峻形势,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平台紧急开设了疫情防控物资采购专区,积极发动京东、上海晨光和深圳壹办公等电商多方筹备物资,为全市各部门、单位购买疫情防控物资提供便利,各单位根据自身需求与商城供应商进行供需对接,无需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确保以最快速度完成采购。
下一步,青岛监管局将继续与市财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督促各相关单位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内控制度、加强档案管理等,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助力疫情防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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