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枣阳:采取三项措施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作者:马勇 王忠 发布于:2020-03-01 19:58:39 来源: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财政部对2004年颁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作了修订,公布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令)。
近日,为切实把新修订《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宣传好、学习好,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早行动、早安排,提前安排布置。采购取三项措施,扎实学习好新修订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为确保2020年3月1日实施打下坚实基础。一是领导重视,周密安排。新修订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公布后,我们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赢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及时拿出学习方案,明确了学习人员的范围、方式和要求,确保财政部101号令学习落到实处;二是整体联动,主动服务。枣阳市财政局根据财政部101号令内容,将内容复制链接,通过采购人微信群、代理机构QQ群、财政局办公大楼电子屏滚动推送等多种形式,宣传学习新修订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营造学习的良好氛围,做到学习入脑入心。三是扎实学习,学以致用。此次新修订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实用性很强,针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监管部门都有不同的要求,为避免发布信息时错误,减少追责风险,要求采购单位、代理机构、监管部门等相关人员尽量挤时间和利用晚上积极学习,在学习中干、在干中学,在短时间内吃透掌握新修订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要求,以此提高单位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确保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在我市落地生根,不发生违规问题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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